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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屋检出甲醛超标

发布时间:2016-06-25
 刘先生在法庭上表示,此前妻子的身体一直没什么异样。自去年7月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后,他和妻子就搬了进来,白天刘先生外出工作,而妻子因为怀孕辞去了工作在家养胎。3个月后,任女士到医院进行常规孕检时被告知身体严重贫血。“医生说怀孕期贫血很正常,我们也就没太担心,当时开了点药就送妻子回家休息了。”刘先生说。

    不过就在复查后,医生称任女士的贫血不仅没有改观,而且愈发严重,便告知她再到友谊医院进行全面检查。2015年10月15日,友谊医院确诊任女士患上了白血病。刘先生说,确诊后医生告知为了治病,孩子肯定留不住了。虽然万分不舍,妻子也只好引产了已经6个月大的胎儿。

    起初,刘先生还没有怀疑妻子患病与租住的房屋有关。“可是医生反复询问我们的居住环境,是不是甲醛之类的有害物质超标,我这才想到是不是屋里空气有问题。”刘先生表示,他委托了一家机构对其租住的卧室进行了环境检测,根据报告显示屋内空气中甲醛和TVOC两项的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。

    “其实刚搬进来时,我也闻到屋里有些味儿,但也就这么住了。”刘先生称,因为入住后天气渐凉,再加上窗外就是马路比较吵闹,所以屋里很少开窗。“尤其是屋里有组大衣柜,味儿特别大,我怀疑就是这衣柜挥发有害气体。”

    至此,刘先生认为妻子之所以患病,与屋内空气污染有着直接关系,加之其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有约定,要求对方提供卫生等方面安全的房屋,故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,赔偿其各项损失近百万元。

    原告任女士诉称,她和丈夫刘先生承租了中介公司经营的自如房,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,任女士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是一名孕妇,希望中介公司为其提供室内空气等诸方面符合国家标准的房屋,而中介公司承诺一定遵照执行。

    2015年7月26日,任女士及丈夫签了合同,租下了大兴区旧宫芳源里1号楼一处房屋的卧室,中介公司在合同上对房屋在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性作出了书面承诺。

    签订合同后,原告和丈夫入住该房屋,刘先生白天外出工作,晚上回家休息,任女士几乎天天待在出租屋养胎。
    过了一段时间,任女士因做孕期常规检查,发现严重贫血,后被确诊为妊娠合并急性髓系白血病(M4型),为此任女士不得不将胎儿引产。

    空气两指标超标 起诉索赔近百万
    2016年3月16日,北京中测华科环境监测中心出具检测报告,认定出租房屋内空气中甲醛和TVOC(总挥发性有机物)的浓度不符合标准要求。

    任女士认为,中介公司将室内有害物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房屋出租给自己和丈夫,这些有害物质还导致她患上白血病,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生命权、健康权和身体权,应为其罹患白血病承担全部责任。
    目前,任女士仍在住院治疗中,并已经支付了高昂的医疗费用,精神上也遭受巨大打击。为此,她起诉要求中介公司赔偿其住院费、医疗费、护理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近百万元。

    据了解,任女士今年29岁,安徽人,生病前是一家餐厅的大堂经理。任女士与刘先生在2015年结婚,在入住涉案房屋前,任女士已有3个月的身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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